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司法局栏目下变更基本信息6条,更新完善各类信息公开文件7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信息11条;执法公示专栏发布信息22条;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工作信息180余条。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4件,均做到及时答复、按时办结。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丰台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版)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责任明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及时做好主题编辑、内容审核、安全防护、日常监管等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规范随机抽查事项工作,分别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检查、对公证员进行监督、指导。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工作人员和律师开展工作培训,并通过案件抽查、电话回访、案例研讨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2021年,我局无重大突发事件、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配合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工作,加强本部门平台使用管理。及时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信息发布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北京丰台司法”和微信公众号“丰台普法”,对全局司法行政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普法案例进行宣传,扩大受众范围。积极报送原创短视频和微动漫,以案释法。2021年,“北京丰台司法”微博更新发布信息1000余条,阅读量达30余万次;“丰台普法”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900余条,阅读量达60余万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我局由办公室统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有专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做到“谁公开、谁签字、谁负责”。积极参加市、区级组织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系列培训,就依申请公开、政务网站以及新媒体建设等分别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增强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继续加强对普法与依法治理、行政复议和诉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公共法律服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的信息发布工作。拓展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健全受理机制,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是进一步强化群众宣传服务鼓励群众通过网上平台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网上行政审批平台的利用率。通过内部培训,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

是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便民的硬件设施条件继续加强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的业务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2022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要求,2021年我局共发出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通知1件,涉及金额120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75号;邮编:100161;联系电话:63813854;电子邮箱:sfjbgs@263.net)。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jft.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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