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6年,丰台区财政局在区政府办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北京市丰台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按照《2016年北京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区政府)》标准,积极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扎实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认真落实。
(一)组织管理情况
丰台区财政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
一是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局长主抓、各主管副局长分领域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各科室具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重点主要工作之一。依托我局业务系统网络,建立完备的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报送、审核流程,从信息起草、审核到信息发布,均有记录可查,对重大信息公开事项,要由局主要领导审定,强化了对信息工作的组织管理。加强对各科室信息员的工作指导,组织各科室信息员进行业务交流,提高了信息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丰台区财政局公共关系风险管理办法》,重点查找了信息公开过程中可能的风险点,对风险类型进行分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和防控流程,保证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信息分析制度,利用局长专题会,对全局信息报送、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情况进行分析,对重点领域如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查。严格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批和办理流程,严格按时限进行申请登记、答复登记等工作,保证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在做好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管理建设的同时,积极拓展财政宣传渠道,年内开通了丰台财政微信公众号,对财政政策、规定、重要事项及重大财政改革精神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着重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开情况
我区PPP项目通常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开,主要公开PPP项目基本情况、政府及社会资本出资情况、实施进程、合作模式、合作期限、招商推介、咨询服务等信息。实现PPP项目采购信息,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政府采购资格预审公告、采购文件、确认谈判备忘录、预中标或成交结果、项目合同文本、中标或成交结果等信息。截止到目前,丰台区有4个项目在该信息平台公开。
2.丰台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按规定及时组织预决算信息公开。针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先后两次组织各预算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安排布置公开工作,下发了《丰台区财政关于做好2016年度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丰财预[2016]75号)、《丰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2015年度区级部门决算(草案)及公开有关事宜的通知》(丰财国库〔2016〕528号),对公开口径、时间、内容、标准进行强调,要求各预算单位公开后及时向财政反馈公开情况。
区财政局于2016年2月1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丰台区政府网站、区财政局门户网站”三个渠道,公开了我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报告,于2016年8月12日公开了我区2015年决算(草案)报告。2016年全区共有92家部门预算单位、91家部门决算单位按“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的要求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丰台区政府网站、各单位门户网站对预决算信息进行公开。
二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2016年我区预算公开部门由去年的88家增加到92家,决算公开部门由85家增加到91家。公开内容更加全面,从简单的收支报表扩展到“三公”经费支出、区县本级汇总“三公”经费支出、行政经费支出以及按经济分类科目列报的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全覆盖。在公开内容上,从简单的收支报表扩展到“三公”经费支出、区县本级汇总“三公”经费支出、行政经费支出以及按经济分类科目列报的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全覆盖。
三是逐一排查,巩固成果,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从区政府网站及部门各自门户网站两渠道,多次开展公开情况检查。积极了解未公开部门实际情况,协调区政府办信息中心,确保92家部门预算单位、91家决算公开部门全部按时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信息。
3.行政事业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公开情况
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的立项、审批权限均在市局,经与市局沟通,我局网站已与市财政局做链接,以达到及时更新,清理规范的目的。链接内容包括: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北京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北京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可通过“丰台区财政局网站—首页—公告—通知公告—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查询。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丰台区财政局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主动公开信息212条,涵盖了财政诸多方面的工作内容。
在主动公开的212条信息中,
预决算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8%;业务动态类信息20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7.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丰台区财政局通过设立专门申请受理信息公开窗口,在局门户网站公开财政局公共邮箱,并专门开设领导信箱和投诉信箱,不断畅通受理渠道,为群众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条件。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全局申请总数为25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占总数的8%;通过互联网申请1件,占总数的4%;以传真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4%;以信函形式申请21件,占总数的84%。 (二)答复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25件依申请公开信息按期答复22件,其中:“同意公开”5项,占总数的22.7%;“不同意公开”1项,占总数的4.5%;“信息不存在”16件,占总数的72.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丰台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要求,2015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检索、复制等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丰台区财政局不存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事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一)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待细化。中央及北京市有关文件要求,要细化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提高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2017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1.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研究在部门预算公开中新增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信息、绩效信息、行政事业性重点收费项目信息等内容;2.继续细化公开内容,研究在2017年政府预算中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债务情况等内容进行说明,并在预算草案中新增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明细表;3.继续完善丰台区政府网站上的预算公开专栏,研究对2017年及以前预决算公开信息按部门、时间进行分类汇集,更方便社会查找比对。 (二)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力度有待加强。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力度,规范公开程序,按照《丰台区财政局公共关系风险管理办法》,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风险防范,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解读和回应工作,增强财政信息的时效性。 特此报告。
附件:《丰台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丰台区财政局 2017年3月 |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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