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2年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正文内容开始]

一、概述

2012年,丰台区财政局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提高丰台区财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组织机构更加健全。办公室牵头负责,监察科监督,业务科室主办,其他科室协办的联动机制。

二是加强督查督办。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督办。按照《条例》规定,编制并发布了2011年丰台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局重点督办事项。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13%;业务动态类信息3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4.87%

自《条例》实施以来,截至20121231,丰台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577条,涵盖了财政多方面的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市各行政机关均根据《条例》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求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2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为当面申请,2011年底申请2012年答复件1件。

(二)答复情况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局已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了当面答复。并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2012年共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75元。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2年,没有接到向我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的申请。

(二)行政诉讼

2012年,没有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2年,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不断推进,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一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制度的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力度还应加大。

针对上述不足,2012年,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做实。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组织机制,结合本局OA办公平台建设,研究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依申请公开内部流转流程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二是认真开展学习研究,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三是强化学习,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抓工作落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37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37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总数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

2、互联网申请数

0

3、传真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到期已答复总数

3

其中:1、同意公开

2

2、不予公开

0

3、信息不存在

1

4、非本机关掌握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

0

6、非政府信息

0

7、已移送档案馆

0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复议数

0

诉讼数

0

举报数

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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