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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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丰台区财政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8年,丰台区财政局在区政府办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北京市丰台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按照《2018年丰台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第三方检查整改》标准,积极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扎实推进公开平台建设,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认真落实。

丰台区财政局把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

一是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年共召开19次局长办公会专门研究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形成办公室牵头,涉及科室协办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上半年通过局长办公会布置本局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分解任务,提出信息报送目标,明确各科室职责。年中、年末通过局长办公会通报信息公开情况,对全局信息报送、两办采用、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小结讲评,对重点领域如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为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20187月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丰台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并向全局发布。认真查找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领导带头开会研究工作方法,每一项新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都需要通过局长办公会研究,大大提高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渠道建设。2018年我局通过北京财政、丰台财政微信公众号,分别发表4篇、1篇财政信息,对我区环保、民生等事项的财政支持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了财政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以2018年丰台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第三方检查整改为契机,经与区信息中心沟通,借鉴其他单位网站维护经验,聘请第三方网站检测公司——开普云公司协助完善网站维护工作。201810月,为提升网站管理水平,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我局配合区政府信息中心将丰台区财政局门户网站相关信息迁移至丰台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局信息栏目。

四是强化信息公开教育培训。2018615,我局邀请北京四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陈良刚对全体干部进行信息公开培训,陈庭长结合近几年信息公开案例着重讲解了信息公开常见问题。同时,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结合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业务交流内容,对全局各科室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为确保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及时完整,我局监督检查科(所)和国库科(支付中心)安排各支出科室对部门决算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排查,并进行了2次相关培训。由监督检查科牵头印发自查通知,再次强调预决算公开要求。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丰台区财政局在“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主动公开信息402条,涵盖了财政诸多方面的工作内容。


在主动公开的402条信息中,预决算类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规范性文件信息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0%;业务动态类信息32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0.1%;服务事项信息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7%;结果公示信息1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0%;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其他信息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0%

()着重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强预期引导

按月向区委、区政府报送财政收入执行指标,并结合经济发展数据,研判财政收入走势,全年共撰写11篇分析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

2.行政事业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公开情况

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要求,为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我局对外公布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及标准参照市财政局相应目录及标准执行,按照市局综合处统一要求,我局网站已与市财政局做链接,以达到及时更新,清理规范的目的。链接内容包括: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北京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北京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可通过“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丰台区财政局—行政职责—服务事项”进行查询。

3.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开情况

当前,我区PPP项目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开,主要公开PPP项目基本情况、政府及社会资本出资情况、合作模式、合作期限、咨询服务等信息。实现PPP项目信息公开,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政府采购资格预审公告、采购文件、确认谈判备忘录、预中标或成交结果、项目合同文本、中标或成交结果等信息。截止到目前,丰台区有2个项目在该信息平台公开,分别是:丰台区河西第三水厂项目、丰台区生活垃圾循环经济园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

4. 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根据《丰台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丰台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丰台区财政局重点加大了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检查力度,按规定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进行了信息公开,并在各类培训中对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强调。

按规定,相关信息自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开。

()丰台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扶贫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1.政府预决算公开情况

1)政府预算公开情况

经区人代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我区2018年政府预算草案及报告于118日前通过丰台区政府网站、丰台区财政局网站、首都之窗网站三个渠道向社会公开。

公开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资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其中:

a.一般公共预算草案由收入表、支出表、支出明细表、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收支总表、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情况表、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7个部分构成。中央、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在支出明细表中公开到项级科目。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各分项金额、增减变化原因在预算报告中进行说明。预算报告中还对我区债务情况,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说明。因我区对乡镇财政参照部门预算方式进行管理,不存在对下级转移支付及税收返还,政府预算即为区本级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草案未设计区本级支出表、区本级基本支出表,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情况表无数据,中央、市专项转移支付无分地区公开形式。

b.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由收入总表、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情况表、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5个部分构成。中央、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在支出明细表中公开到项级科目。因不存在对下级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情况表以空表列示。

c.国资预算、社保基金预算草案均由收入表、支出表2个部分构成。

(2)政府决算公开情况

2017年政府本级决算、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报告于726日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815日前通过区政府网站、首都之窗、区财政网站向社会公开。2017年我区政府决算公开内容具体包括:丰台区2017年决算草案、关于丰台区2017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丰台区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的说明。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报告公开内容具体包括:关于丰台区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3)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2018年我区共安排扶贫资金1.35亿元,其中上解市财政0.91万元,用于支援新疆、西藏、青海、内蒙古等贫困地区;安排区级扶贫资金0.44万元,用于支援河北涞源、内蒙古扎赉特旗、林西县、青海治多县等贫困地区。

扶贫资金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共采用两种形式进行了公开,一是以信息的形式公开在区政府网站,二是包含在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中予以公开。

2.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1)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全区113家使用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已于211日前在丰台区政府网站财政信息专栏集中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为方便公众多渠道查询,设立门户网站的单位通过其门户网站同步公开了预算信息。

按照中央、北京市对部门预算公开的最新要求,区财政对标中央部门和北京市部门预算公开表样等内容形式,重新设计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标准,并修订出台了《丰台区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方案》。公开内容包括:(1)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3)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5)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6)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表;(7)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1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12)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及支出说明;(13)项目支出预算表;(14)项目绩效目标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当列示空表并在表内备注说明。

在中央、北京市对部门预算公开各项要求均按规范达成的基础上,区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在项目信息中增加了资金性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绩效目标等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完善细化。

2)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我区2017年部门决算统一于831日在区政府网站、首都之窗、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其中区政府网站财政信息板块作为预决算公开的专栏,集中公开全区部门决算。公开部门共107家,实现除法定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公开本部门决算。

公开内容包括10张报表和说明,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情况表,以及部门基本情况、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10家试点单位的绩效评价情况和专业名词解释等说明。以上报表和说明均为对标中央、北京市的要求及市财政公开模板后制定的统一模板。

与上年相比,本年决算报表增加了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说明部分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和专业名词解释;公开部门绩效评价情况单位由上年的2家单位扩大到10家预算单位。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丰台区财政局通过设立专门受理申请信息公开岗位,在局门户网站公开财政局公共邮箱,并专门开设领导信箱和投诉信箱,不断畅通受理渠道,为群众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条件。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全局申请总数为78件(其中6件结转至2019年办结)。其中,当面申请67件,占总数的85.9%;通过互联网申请1件,占总数的1.3%;以信函形式申请10件,占总数的12.8%

(二)答复情况

2018年的78件依申请公开信息按期答复78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项,占总数的2.6%;“同意公开”49项,占总数的62.8%;“申请信息不存在”21件,占总数的26.9%。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8年丰台区财政局存在申请行政复议2件,均撤诉。被提起行政诉讼3件,其中2件撤诉,1件胜诉。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

据了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2000余件。近十年来,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在数量上逐渐增多,在类型上日趋多元。其所涉及领域从行政外部管理信息逐渐深入到行政内部管理信息,从具体案件中的行政执法信息扩展到行政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的信息。

众多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反映出两个问题:一是在案件涉及的行政领域不断扩展情况下,仍有超过40%的案件集中于征地拆迁、房屋城建等社会矛盾集中的领域。二是案件原告较为集中,有超过40%的案件的原告集中于少数当事人。同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出现了一定的信访化倾向,制度功能发挥还不够充分的问题日益显现。

2018年以来,我局收到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2件,这是以往没有遇到的情况,反映了当前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面临的问题。一是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法律意识不足,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主体不明确、依申请公开范围界定不清、主动公开意识较弱等。二是部分社会人员钻法律漏洞,将信息公开申请作为谋利手段,造成行政运转成本的浪费。信息公开申请门槛低,几乎没有哪一行政机关能够避免成为信息公开案件的被告。

六、改进方向

(一)加强全局信息公开培训力度

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培训,重点学习《信息公开条例》、《丰台区财政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转变思路,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配合政务公开工作。

(二)完善信息工作制度

一是区分重点公开与日常公开内容,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二是要细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改进从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细节,做到每个步骤责任明确。三是要明确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

(三)加强热点公开

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要客观、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加强社会舆论风险防控,对于群众关心问题,例如“三公”经费等,要合法、合规、及时公开。

特此报告。

附件:《丰台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丰台区财政局

20193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丰台区财政局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0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4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6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0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72

1.当面申请数

6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10

(二)申请办结数

66

1.按时办结数

66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6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4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9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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