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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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丰台区财政局严格按照《北京市丰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积极做好各项工作

(一)认真学习条例规定,压实主动公开责任

2021年局党组认真听取年度信息主动情况汇报,明确要求各职能科室,要加强对信息的工作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制订政府信息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属于主动公开范畴的要按相关时限规定,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同时,对照区年度重点领域公开任务,做好相应内容的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通过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信息312条。

(二)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

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工作内容抓紧抓实,一方面通过设立信函、传真申请、电子邮箱申请和当面申请等多种方式,满足线上、线下的多重申请需求;一方面严格落实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法审、答复等各流程规定,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争取每一个申请件在答复之前都能与申请人提前交换意见。2021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含2020年度结转的3件),13件已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答复申请人4件需结转2022年办理答复。

(三)极力做好点领域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重要民生保障信息公开要求,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逐步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信息公开

1.部门预算、决算批复后,立即组织涉及公开的部门,统一公开“步骤格式、时间、形式”,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区级部门预决算信息组织对口检查督促,掌握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公开范围、内容、方式及完成情况,保证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区属一级预算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全覆盖”。

2.经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我区2021年政府预算草案及报告于1月7日通过丰台区政府网站、首都之窗网站两个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资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经丰台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我区2020年政府决算草案及报告于2021年8月6日通过丰台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3.严格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将部门所属单位纳入预算公开名单,并制定预算公开方案,明确公开的原则、主体、时间、渠道、内容,促使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主动公开预决算及相关报表。

4.我区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共322个,公开范围由部门扩大到部门及其下属二级单位,除法定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区属预算单位均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格式”的要求,在我区政府网站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公开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

5.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同政府预决算一并公开,并逐步推进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将债券项目投资情况,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等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7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1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1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1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根据自查,部分单位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目录不符合要求、个别附件无法打开,目前已整改完毕。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重要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压实各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公开的主体责任,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在现有预算公开的内容基础上,研究继续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项目绩效等信息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监督严格按照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公开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公开债券存续期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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