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丽泽开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几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院3号楼;邮编:100071:电话:83509114;电子邮箱:lzswqxxgk@163.com)。
一、工作概述
丽泽开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政府要求,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效实施,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保证具体工作的落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健全工作机构,认真学习条例。根据要求,我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一名副主任分管主抓信息公开工作。综合科负责牵头协调和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并指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开展;相关科室做好信息公开配合工作,及时提供需要公开的信息,配合做好依申请公开等有关工作。同时组织各科室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高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编制和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受理机构、公开途径,用以指导日常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促进了工作的落实。我办从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机制入手,着力提高信息质量和数量,牢牢把控信息文件审核环节,保证政策文件的公开经过分管科室和分管领导的双重审核,一方面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另一方面确保涉密文件不公开。始终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四个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灵活性和严谨性有机结合,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查公开信息,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好信息公开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之间的关系。
(三)、利用各种载体,完善信息公开。2017年,丽泽开发办充分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舆情热点,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公信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丽泽开发办通过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
2017年,丽泽开发办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27条,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规划计划、人事信息、三公经费、财政经费支出决算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2017年,丽泽开发办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2件,均在法定时间予以反馈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发生。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丽泽开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7年,丽泽开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以单位动态性政务信息为主,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信息内容数量较少。
2018年,丽泽开发办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突出重点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充分利用好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丽泽开发办
2018年3月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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