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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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地震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为落实《关于做好〈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施行准备工作的通知》(丰政办发〔201438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丰台区地震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区地震局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单位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推进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实施,努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防震减灾工作科学发展的实效。

(一)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建设,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地进行答复。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为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区地震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的职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区地震局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项,公开内容包括本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所有行政职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公示以及事项流程图等。重点领域公共政府信息数2条(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区地震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信函申请1件,当面申请1件,全部按时办结。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区地震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费用的情况

2017年,区地震局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而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区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不够健全、发布程序与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

2018年,我们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文件内容,理清发布程序,制定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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