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市丰台区气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〇一〇年三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北京市丰台区气象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t.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丰台区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170号;邮编:100071;联系电话:010-83838213;电子邮箱:ftqqxj@sina.com )。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25%;业务动态类信息3条,占总数75%。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申请情况
本局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2009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09年存在的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增强;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2010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丰富主动公开载体;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深对政府信息范围的理解和认识,做到活学活用;同时,加强同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北京市气象局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具体工作中,使政府信息范围界定更加准确和严密,做好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范围的界定工作。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总数 |
件 |
0 |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复议数 |
件 |
0 |
诉讼数 |
件 |
0 |
举报数 |
件 |
0 |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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