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气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气象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丰台区气象局办公室,电话:010-83838213。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4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4年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4年本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4年本局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4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七、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进一步拓展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渠道建设工作;
2、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规定》各项要求;
3、完善组织管理工作,由于负责信息公开的职工均为兼职该项工作,必须加强学习力度,加强责任心,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