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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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气象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丰台区气象局办公室,电话:010-83838213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6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6年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6年本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6年本局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6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七、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本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

一是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相关措施;二是拓展本局信息公开形式,继续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并逐步开拓其他公开渠道建设;三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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