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气象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丰台区气象局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170号,邮编:100071,电话:83838213,电子邮箱:ftqqxj@sina.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牵头承担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办公室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制定了《丰台区气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管理办法》。
2017年本局严格执行《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丰台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丰政办发〔2017〕28号)的要求,以及《北京市丰台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区级)》(丰政办发〔2016〕47号)规范的公开范围和内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 “五公开”,在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北京市气象局门户网站进行主动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应公开、尽公开”,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助力区域平稳健康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及时、规范更新发布依申请公开指南,申请渠道和答复渠道健全,现场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电子邮件四种申请渠道畅通。年内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参与人员4人。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条,其中通过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占总数的6.4%,机构职能公开信息数3条,占总数的1.5%,行政职责公开信息数5条,占总数的2.5%,规划计划公开信息数1条,占总数的0.5%,业务动态公开信息数2条占总数的1%,;通过北京市气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9条,占总数的93.6%,其中业务动态公开信息数13条,占总数的6.4%,行政许可信息公开数175条,占总数的86.6%,行政处罚信息1条,占总数的0.5%。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ft.gov.cn)和北京市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www.bjmb.gov.cn)等形式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7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占总数的33.3%,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33.3%,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33.3%。
全部3件申请均按期答复,其中“已主动公开”1项,占总数的33.3%,“同意公开”2项,占总数的66.7%,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无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
2017年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费用。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经过不懈努力,本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方面。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关切的力度需进一步提高。(二)2018年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意识,加强主动公开日常化、常态化,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进行主动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主动公开清单,做好公开信息审查,完善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细化服务标准,提高申请依法办理水平,加强问题分析和案例指导;三是进一步主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积极探索新思路;四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丰台区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 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20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1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条 1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 条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条 1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条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0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件 3 1.当面申请数 件 1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1 4.信函申请数 件 1 (二)申请办结数 件 3 1.按时办结数 件 3 2.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个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个 0 2.兼职人员数 个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
北京市丰台区气象局
2018年3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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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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