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区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北京市丰台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丰台区政府网站及各类政务新媒体账号累计公开信息2699条。其中在区政府网站中共公开政务信息275条,通过政务微博“丰台生态环境”发布政务信息1196条、政务微信“丰台生态环境直通车”发布政务信息1228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5已经答复的23件申请中:“予以公开2件,占总数的9%;“不予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4.5%;无法提供”的19件,占总数的82%;“其他处理方式”的1件,占总数的4.5%。

(三)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为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层层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定期统筹调度信息公开检查工作,细致检查,防范风险,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0

行政强制

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其他处理总计

1

0

0

0

0

0

1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保持良好,但新《行政复议法》的学习掌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有待增加。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依法依规完成依申请公开;持续提高主动公开数量及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丰台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公示网址:

http://www.bjft.gov.cn/ftq/c100007/list.shtml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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