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委)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G11/zfxxgknb/ft_yjlist.shtml)下载。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推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区的各项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并及时在政务网对外公布。为顺利推进各项工作,我委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主要领导听取了2017年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对2018年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同时,针对人员变动实际,调整充实人员专人开展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人员配齐到位,职责分工明确,为有效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又组织召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上半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明确下半年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一是明确主管领导、主管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并报区政府备案。二是按照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职责,落实责任人员,及时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计划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包括及时清理过期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受理电话咨询、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专栏管理、受理依申请公开、进行年度报告等项目在内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三)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三种:
一是充分依托“首都之窗”门户网站,设立门类齐全的信息发布栏目,及时发布各类我委动态、法律法规,解读相关政策。
二是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安排专人监测,及时回复、回应网友提问或咨询以及社会关切。
三是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受理答复居民提出的申请公开要求,并通过群众前来当面领取或邮寄挂号信等方式将信息公开答复告知申请群众,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加强培训,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按照《丰台区2018年度依法行政培训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我委2018年度依法行政培训计划。计划中安排了一次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下半年安排法律顾问结合信息公开案例及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主任办公会上向科以上干部进行了讲解。同时,我委还积极参加了区信息公开办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大家加深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不断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我委在门户网站、“首都之窗”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责类信息6条,占总数的4.13%;规划计划类信息13条,占总数的8.97%;业务动态类信息126条,占总数的86.9%。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通过我委门户网站、“首都之窗”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6条。
(三)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9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通过媒体信息参阅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66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20篇,占总数的30.3%。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26件。其中:当面申请数12件,占总数的46.15%;网络申请数1件,占总数的3.85%;信函申请数13件,占总数的50%。
(二)申请办结数22件。其中:按时办结数21件,占总数的95.45%;延期办结数1件,占总数的4.55%。
(三)申请答复数22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6件,占总数的27.27%;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1件,占总数的4.5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6件,占总数的27.27%(其中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5件,占总数的83.3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6件,占总数的27.27%;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占总数的4.54%;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2件,占总数的9.11%。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要求,我委本年度未收取申请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一)行政复议情况。我委全年没有接到行政复议件。
(二)行政诉讼情况。我委共接到行政诉讼件数量为18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18件。1、王建民起诉非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王建民的上诉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2、邓秀敏起诉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邓秀敏的上诉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对其驳回起诉;3、何天起诉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何天的上诉意见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4、何天起诉丰台区人民政府法定履责案件,经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何天的上诉意见没有基本的事实根据,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对其驳回起诉。
六、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今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方面。
(一)存在不足
一是对条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对法律法规尺度掌握不够精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信息公开队伍薄弱。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条例》、《规定》的学习和理解。利用主任办公会会前学法、机关全体会等时机,安排法律顾问向大家解读《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并结合案例讲解实际工作中如何预防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二是进一步主动解疑释惑,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三是严格按照档案资料保管要求,强化各科室资料留存、存档意识。四是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项培训,提升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知识,夯实理论基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细化服务标准,提高办理水平。
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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