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水务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丰台区水务局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六号;邮编:100071;电话63812137

一、概述

根据《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81月起本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小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于20085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为全局公文的90%,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办公室设为依申请公开办理点,并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资料索取点等,并建立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8年度未收到过此类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相关信息。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公布公民关注的政府拟办的实事、折子工程、阳光工程完成情况的信息,便于公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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