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丰台区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制度规定,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商务中心业务,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科室协同配合,坚持标准,优化内容,积极探索、努力创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按照《北京市丰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丰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公告、政府文件、预决算、部门动态、“两区”建设、执法公示等主动公开信息在政务新媒体北京市丰台区商务局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发布新闻动态宣传、政策解读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2件,申请人为自然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已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予以答复,不涉及复议诉讼。

(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办理程序流程,对照政务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调整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流程,对相关文件信息按照标准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畅通。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政府网站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依托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新开设“两区”建设信息公开专栏,并严格按照要求定期更新发布相关信息。指定专人定期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后台,随时维护更新及时准确发布各栏目信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微博作用,积极做好公开、解读和回应等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逐级审查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由办公室负责日常保障和监督指导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有效施行。同时,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灵活地开展相关业务培训,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和业务知识学习,适时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保密制度和信息发布方式方法等内容的培训教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梳理了主动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标准要求还差距。一是对标对表全清单主动公开有些还不够及时,公开信息深度、广度还有待提升。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还缺乏深入,业务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还不透彻,业务动态信息报送不够主动。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质量,努力提高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及时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如您想了解更多北京市丰台区政府信息,欢迎登录以下网址查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ft.gov.cn/


北京市丰台区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