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丰台区旅游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本区本单位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实际,由北京市丰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丰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6号;邮编:100071;电话:63837100;电子邮箱:bjftlyj@yahoo.com.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部署和区信息化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我委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夯实基础,抓好规划、打造品牌,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不断规范我委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全年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2012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我委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并指定我委办公室一名同志作为信息员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

(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

为保证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条例》要求,及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作进一步充实完善,并认真做好《丰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旅游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写更新工作。按照《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将我委的政府信息按照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等5大类全面梳理,并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规章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加强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

(三)夯实基础,服务公众。

电子政务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2012年,我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精确规划、认真实施,对我委网站信息内容、互动应用、框架设计、维护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改版更新,及时准确向公众公布相关政府信息。通过本委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公开我委的机构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和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我委对各类信息进行了分类整理,除保密和部分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力求实现综合信息的全覆盖。此外,还通过公众阅览室、办事窗口、宣传栏、服务电话等方式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2012年,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对各科室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在加强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我委还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我委通过区政府网站和丰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业务动态类信息61条。并按规定建设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2年,我委在落实《条例》的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增强法制观念,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凡涉密的信息不予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加强了门户网站建设,开通了事项办理结果公示,表格下载、投诉举报、公众信箱、政策法规等栏目。全年未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依规定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我委各科室、事业单位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委各科室、事业单位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查阅方式有待优化。

2013年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全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整合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四是加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方便公众就近、便捷查阅。

北京市丰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O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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