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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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旅游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特向社会公开丰台区旅游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2017年以来,我委围绕政府重大决策开展工作,深化公开领域和范围,做到重大决策公开透明。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及时清理、确认、公示北京市丰台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北京市丰台区行政处罚清单、区旅游委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及两级清单等。及时上传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等信息。

二、推进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情况公开

2017年我委大力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检查工作,集中更新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基本情况,公布《旅游投诉处理程序》《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丰台区旅行社门市部及营业网点名录》及《丰台区旅行社分社、分公司名录》。在积极开展“两检查一整治”的工作中,收缴“非法一日游”宣传品11670份,教育违规人员43人,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22人次。十九大期间共组织联合检查147次,出动执法人员1147 人次。2017年通过重点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置共立案9起、撤案2起、下发处罚决定书11份,罚没款84042元。公开发布相关信息36篇。

三、推进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信息公开

按照区委区政府对口扶贫工作要求,区旅游委始终把做好旅游扶贫工作作为委党组的重大政治任务。2017年10月13日,区旅游委全体班子成员赴涞源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座谈交流,商讨对口支援扶贫相关工作。经与涞源县旅游委反复商议,确定年度帮扶方向与重点为“三个一”项目帮扶:即一本涞源旅游宣传画册-《京西夏都 生态涞源》的设计制作;一套涞源旅游宣传图片、视频资料库的建立;一部涞源旅游形象专题片-《奇山妙水 美丽涞源》的拍摄与制作。经涞源县旅游委推荐,此项工作由涞源县实力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我委与涞源县旅游委、涞源县实力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三方签署合同,金额共计208437元。关于涞源旅游宣传画册-《京西夏都 生态涞源》的印制项目,经对丰台区行政事业单位2015-2017年度印刷定点服务商名单下廊坊市佳艺印务有限公司、廊坊市恒泰印务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印刷厂有限公司三家印刷厂报价进行比对,并经我委党组会研定,该项目由廊坊市佳艺印务有限公司承办,费用共计191400元。目前,各项工作仍在推进之中。

四、推进信息公布,完善网站更新

2017年,我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以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对生成的政府信息认真梳理,方便群众查询办事。

2017年,我委通过区政府网站(网址:xxgk.bjft.gov.cn)和丰台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包括法规文件1条,规划计划2条,服务事项2条,业务动态46条。

2017年,我委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条,解读材料数量1件、解读产品数量1件、媒体评论文章数量1件;2017年我委未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

五、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

在办公室设立受理点安排专人受理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并及时归档。

2017年,我委共接到依申请公开3件,全部在当天按要求办理,并将信息公开告知书或所需资料按申请人要求方式发送。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委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7年,我委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我委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情况。 

六、完善政务公开保障监督机制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今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和充实。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我委严格按照要求,建立了《丰台区旅游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丰台区旅游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细则》等一整套制度体系,以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与考核。

七、存在的问题与计划的工作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信息公布的及时性、完整性方面还存在需待改进的地方。我委将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在及时做好经常性工作内容的同时,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推进政务公开的公正、透明。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互动平台的建设,如政民互动等栏目的建设,及时回答群众的咨询。

三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进一步主动、全面公开信息,方便群众的同时,严把公开信息审查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丰台区旅游委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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