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委员会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丰台区文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G14/zfxxgknb/ft_yjlist.s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4号;邮编:100071;联系电话:010-83811361;电子邮箱:ftwhw@163.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政府要求,2018年我委认真落实条例要求,制定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依法主动公开。具体情况如下:

    一、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信息公开任务

    我委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丰台区文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文委办公室为信息公开主要渠道场所。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决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相关重要文件,为扎实有序推进、切实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牢固基础。按照《丰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我委重点任务,完善《丰台区文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制定《丰台区文化委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召开了丰台文化委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工作会,编制《丰台文化委政务公开全清单》等。

    二、加强学习研讨交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我委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召开工作讨论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讨论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结合我委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传达至每一名干部职工。为加强文化委系统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委结合工作实际,规范了信息报送内容和报送范围,明确了信息报送程序和报送渠道,建立信息报送队伍,每月、每季对信息采写情况、刊用情况进行通报,每半年、年度组织信息工作讲评和总结。每月新增各类信息并及时报送年度报告,按要求公开文委财政预算和重大事项。

    三、完善文委网络平台,贯彻落实信息公开

    重新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完善网络平台信息公开内容,加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方式。2018年文委网站共发布信息323条,微信发布信息180条,微博“文化丰台”共原创和转发微博共计298条。按照《文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我委结合部门职能制定了主动公开目录,并分解到科室(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及时变更部门、领导信息,对属于目录内的信息,由相关科室制发后,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即可报办公室予以公布,以保证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按规定编制年度报告并及时公开,按规定要求每月新增信息,并及时报送月度数据和败诉案件的报备情况。按要求公开文委财政预算和重大事项。

    四、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程序、时限、答复方式,不予公开的范围等内容做了明确规定。依申请公开由办公室负责受理,按规定设置了公开场所,制定了规范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外予以公布。2018年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件,均为邮件申请,邮件答复,其中主动公开2件,可以公开1件,非本机关信息1件,依照文委依申请公开督办流程,由我委责任科室对申请人申请的信息进行了答复,律师审查通过、领导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答复告知书通过邮件、邮递等形式发送给申请人。截至目前我委未受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

    经过不懈努力,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方面。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回应公众关切的力度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监督培训指导方面需进一步强化。

    六、2018年重点开展的工作

    一是继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主动解疑释惑,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细化服务标准,提高申请依法办理水平,加强问题分析和案例指导;四是进一步开展教育培训,对主动公开业务量大、依申请公开任务重的单位重点辅导,对重点部门和人员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水平;五是加强督查考核,进一步提高文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北京市丰台文化委员会

2019年3月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