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立足文旅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地生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政务公开水平取得明显提升。现将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政务工作

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持续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形成主要领导定期督促、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协同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制度建立,标准政务公开行为

以制度建立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标淮公开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

(三)围绕重点领域,促进文旅事业发展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公共文化服务、文旅市场监督管理、文物保护利用等领域,全力推进我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四)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力度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丰台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渠道,以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为重要载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重点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等政府信息,做到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固定信息长期公开。全年通过各类平台发布信息100余条,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指导监督,规范工作作风

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市区考核标准,对照市区反馈给我局的监测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规范考核评估。

(六)重视信息化建设,参加多种业务培训

积极参加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召开的各类政务公开以及信息化建设培训,同时在局内开展相关工作培训会,通过认真学习研究、正确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多请教、多交流,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工作的理解、认识、衔接、运用和落实能力,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局门户网站的建设和新媒体的运用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一是建立轮训学习机制,通过对各业务科室、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整体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督促局各部门及时报送及发布本单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着眼于文旅工作特色,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中公共文化服务、文旅市场监督管理、文旅政策解读、文物保护利用等重点内容的发布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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