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部署。建立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把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把政务公开、网络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了全系统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意识。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区文旅局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管理模式等工作制度。同时,参照上级部门制订的工作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制定了区文旅局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等工作制度。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在丰台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条。通过“文旅丰台”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今日头条、微博、环游号等政务新媒体主动发布文化旅游活动、文旅品牌创建、文化旅游政策、旅游安全提示等信息5719条。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1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及时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积极参加区级相关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会议公开工作、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仅限于文字解读,图片、视频等多元化解读不够。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查询渠道及法律依据引用不够准确。

(二)改进措施。2024年将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年度政府重点工作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完善提升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对专业性强的政策要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为推动政策落地营造良好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合法,内容精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