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严格落实《北京市丰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我委高度重视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充分履行“第一解读人”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包括疫苗接种、老龄健康等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事项。

2.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广度。一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放管服”。完善平台信息,畅通线上办事渠道,对公示内容进行自查自改,梳理清除市场准入隐形门槛,对不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开展自查与主动清理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强化监督保障,2021年监督覆盖率达到98.97%,监督户数为6131,监督户次为18400

三是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完成要点任务公示。市、区政府官方平台发布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和24小时核酸检测机构名单做好疫苗接种公示;及时公示丰台区疫苗接种点位信息明细;普及个人防护知识技能。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矩阵传播防护要点视频;推广全民健康教育。借势健康北京行动等集中开展社会面科普宣传。三是围绕创卫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2021年,中央、市属、区级媒体刊发原发报道600余篇(条),网络相关转载报道4000余篇(条)。四是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乡镇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末梢水质状况,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农村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

3.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能力。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参与市、区组织教育培训。我委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6件,均及时作出答复并按时办结。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我委及时更新指南内容,增加“信息处理费”相关说明。二是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完善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批、保密审查等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督保障,强化网站信息管理,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在市、区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公告、部门工作动态信息等相关信息248条。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2021年“健康丰台”共计推送内容257期969条内容,总阅读量413421人次,总分享量26819人次。包含疫情防控工作、疫苗接种、党旗飘飘、我为群众办实事、创卫进行时以及智慧家医等医疗卫生全面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6

0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27

0

0

0

0

0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信息发布内容丰富性不足、时效性不够,实用性欠缺等问题。下一步,我委将继续针对2021年区政府绩效考核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夯实基础、查找短板,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持续完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信息发布规范性。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健康丰台新媒体平台,创新形式发布信息,充分体现及时性、互动性。三是做好重点领域公示。及时向社会公开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包括医疗机构申请设置、常态化疫情防控、创建国家卫生区等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重点领域信息,真正做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有效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委发出收费通知件数和总的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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