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2年,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务实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在退役军人事务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落实主动公开 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业务咨询、依申请信息公开和信访电话都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为办事服务供便利条件。在首都之窗公开了57件部门动态,2件政民互动,2件公开招聘,1件招标公告,1件政策解读和原文链接。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公布了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财政部门预算情况、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按要求公开了2022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每季度公示执法检查计划、双随机抽查计划及执法检查结果等。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收到2名公民提出的2项信息公开申请。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出具受理回执、答复告知书。目前2个依申请公开件均已办结完毕。 (四)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方法》的要求,严格审批程序,规范信息发布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公布“主动公开全清单”,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五)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相关要求,不断丰富我局微信公众号的公开内容和栏目设置,并做好日常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的更新发布。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动态288篇。 (六)提升业务能力 积极通过会前讲业务、专题辅导等形式,分层分级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学习。按要求参加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的关于依申请公开系统操作、主动公开日常信息发布、区政府门户网站操作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和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七)监督保障等方面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丰台区举报受理电话:010-63835620(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无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思想意识方面。主要问题是少数科室的公开意识、推进公开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改进措施是进一步树牢以公开促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内容形式方面。主要问题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用群众语言解读政策、增加与公众互动交流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改进措施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服务,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的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收费通知0件和总金额0元。网站网址为: http://www.bjft.gov.cn/ftq/c100003pt/jgxxcontent.shtml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北京市丰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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