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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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丰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6年, 区安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相关要求,围绕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规范公开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以“丰台区安监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丰台区政府网、官方微博为辅助,以群众需求为向导,不断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分块负责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北京市丰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研究制定了《丰台区安全生产职权信息公开目录》,调整细化编制《丰台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根据保密工作要求,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审批表,确保上网信息安全。重新梳理了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规范了发文流程,并按要求在制发文件时应明确信息公开方式。多次召开组织信息公开专题工作培训会和研讨会培训,认真抓好落实,依托市安监局资源,结合我区我局实际工作,通过传统讲义讲座模式和新颖实操实练模式相结合,把我局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具体内容、具体要求、实施流程、工作要点、及其注意事项梳理并熟悉,破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强化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保障,构建了以我局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务公开方面的专业服务和智力支持。按要求落实了对本局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财政资金公开、行政审批目录、行政处罚权责清单、行政许可核发、行政处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应急预案、安全监管工作动态等工作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网站、公告栏、简报、文件、会议等形式公开,对社会公开通过丰台区政府网、官方微博、安监局外网网站。一是坚持做好事故信息公开,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大众的监督,高度重视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相关问题,对重大问题,抓紧调查处理并向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每月在局网站上发布安全生产事故情况。二是坚持做好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在局网站与区政府网站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许可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已公开相关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和政务动态(包括各街乡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上报信息)约900余款。三是进行安全信息预警,遇恶劣开气可能影响生产安全时,我局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提示,提醒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相关要求,特别是在烟花爆竹监管时期,让相关零售网点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安全信息,及事故情况,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另外,每年的烟花爆竹网点行政审批等群众关心的重点信息,我局都会及时的在网站上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导致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对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

我局将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和制度,制订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继续梳理信息公开目录,摸清本单位政府信息的详细底数,逐步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信息数据库,重点推进事故处理、行政许可、安全生产检查等相关信息的公开,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及时快速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2017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北京市丰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89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53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条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条 251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条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条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8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次 0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0

1.当面申请数 件 0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0

4.信函申请数 件 0

(二)申请办结数 件 0

1.按时办结数 件 0

2.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元 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1

2.兼职人员数 人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元 0.0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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