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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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08年5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根据北京市质监局的统一部署,在北京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及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建立了一整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和办法。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8年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7%,主要包括机构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介绍和机构设置方面的内容;法规文件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重点是与本局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局制定的其他文件;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职责类信息2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5%,包括我局行政许可设立的依据、事项、实施部门、条件、程序、期限、数量、申请材料、要求、示范和收费以及职责设定的依据、办理条件或履行程序及注意项、当事人权利义务、当事人应当知晓的事项和文件等;业务动态类信息6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8.8%,主要是许可决定、许可结果、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记录以及行使行政职能中形成的其他文件及信息等。
我局按照丰台区委、区政府和市质监局的要求,及时发布信息,热情接待老百姓的咨询,使老百姓第一时间了解到准确、实用的信息,为社会的稳定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通过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让社会及时了解本局工作情况。
2、通过本局全程办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3、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邮箱”、 “咨询服务热线”、等形式,解答群众提问,为其提供政策资讯。
在便民服务上做到在全程办安排一名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负责接待有关政府信息方面的咨询、投诉,以及依申请公开的接待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答复情况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2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8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政治性和技术性很强,而且《条例》的正式施行还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局对《条例》的学习和理解还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有关制度和办法也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的力度,努力深化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工作制度与机制,着重破解公开工作中的难点,强化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升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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