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局政府网站:http://ft.bjtsb.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3252813,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文体路6号317房间,邮编:100071。

一、概述

2008年5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本局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丰台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积极参加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截至2015年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局2015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2.2%,主要包括本局工作职责、领导简介、机构设置等方面的内容。业务动态类信息12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7.8%,主要包括监督检查、工作进展、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局201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2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占总数的50%;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50%。在已答复的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3人。

2015年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2015年本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

2015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在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本局认真履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主动公开工作仍需加强。

2016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务网站和政务微博建设,扩宽主动公开的形式,切实提高主动公开的质量,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专业律师团队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机制,提高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