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丰台区人民政府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丰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全年主动公开政务动态、监管公告等政府信息共1849条次;通过各类媒体刊登宣传稿件699篇,发布微博165条,“丰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181条。

  围绕抗击疫情等重大工作,在保供应、稳物价、加强食品安全等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市场领域疫情防控不到位企业通报,为保障防疫措施落实落细发挥重要作用。

  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持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发布《“营业执照显示状态异常”短信千万别点开!!!》,提示防范诈骗短信,取得积极的传播效果。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放管服改革举措公开。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电子触摸屏和大厅公告等多种途径,公开“证照联办”“一照多址”等改革相关内容及便利服务举措,提升办事群众的政策知晓度

  (二)强化政策公开发布解读服务。

  先后发布《一图读懂<丰台区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关于规范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出具房屋权属证明的补充通知》等政策解读。走进校园、社区、养老院,面向群众宣讲政策、科普知识。创新设立“知产e客厅”栏目,全年制作知识产权政策讲解视频9期,并在“丰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2021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56件,均按照规定时限答复。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管理和案例研究,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

  (四)严格履行法定公开义务。

  及时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结合机构改革和行政区划调整,全面梳理工作职责,及时更新基本信息,集中统一公开权责清单、执法检查和执法结果,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五)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着力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我监督,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围绕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教育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8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18

行政强制

7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44.2081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

0

0

0

0

0

5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0

0

0

0

0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9

0

0

0

0

0

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0

0

0

0

0

0

1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7

0

0

0

0

0

5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仍需提升;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仍需进一步优化。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力度,突出主动服务、优质服务、利企便民,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认同感。

  2.依申请公开方面。各类申请内容中,不属于我局职责、依法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等情况较多,申请人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为表达诉求、施加压力的途径。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使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更深的认识。

  2022年,我局将继续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持续打造阳光政府、服务政府,结合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延伸服务触角,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服务精准达标,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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