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5年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首都之窗”门户网站-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审计局(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G17/zfxxgknb/ft_yjlist.shtml)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6号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邮编:100071;联系电话:010-63812960)。
一、概述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15年以来,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区工作要求及局信息网站管理办法,依托丰台区审计局网站、北京市审计局网站丰台分站、区政府信息公开审计分站,做好审计信息的公开工作。
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坚持“依法公开、服务大众、有利工作、保守秘密”原则。对外,将机关机构设置、领导及科室职责、通知公告、审计公告、法律法规、综合动态、党建廉政、在线服务、政民互动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为群众监督提供便利;对内,设置审计业务流程图公开栏、公务员职责公开栏、审计廉政纪律公开栏,审计投诉箱等,加强自我管理与监督。
(一)坚持信息五级审核签发
为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有效,使之既有利于政府工作又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既有利于宣传审计工作又坚持保守国家秘密。局所有公开信息,都严格按照局管理办法,经由科室直至局长的五级审核签发。
(二)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
在涉及社会稳定及民生的重点审计项目审计期间,做好保密工作或按内部事项管理。全年开展了3次全局范围的保密检查工作,审计结束后,按照管理期限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公开。同时做好一般信息和工作动态的公开工作。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以丰台区审计局网站、北京市审计局网站丰台分站、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审计分站、“首都之窗”门户网站等网络渠道为载体,进行审计信息披露,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通过“首都之窗”丰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30条,其中规划总结及其它10条;政策法规类5条;业务动态15条(政务动态12条,资金动态3条,为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和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根据依申请公开人的申请信息事项,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相关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和答复。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全年未发生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途径、方式和范围还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以及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性上还需下功夫。
2016年将进一步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完整性,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四是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3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63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局依申请总数 |
件 |
3 |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复议数 |
件 |
0 |
诉讼数 |
件 |
0 |
举报数 |
件 |
0 |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