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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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丰台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4年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25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首都之窗”门户网站-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审计局(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G17/zfxxgknb/ft_yjlist.shtml)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6号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邮编:100071联系电话:010-63812960)。

一、概述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14年以来,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区工作要求及局信息网站管理办法,依托丰审信息网、北京市审计局网站丰台分站、区政府信息公开审计分站,做好审计信息的公开工作。

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坚持“依法公开、服务大众、有利工作、保守秘密”原则。对外,将机关机构设置、领导及科室职责、办事指南、廉政纪律、审计法律法规、审计工作动态、内部审计动态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为群众监督提供便利;对内,设置审计业务流程图公开栏、公务员职责公开栏、审计廉政纪律公开栏,审计投诉箱等,加强自我管理与监督。

(一)坚持信息五级审核签发

为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有效,使之既有利于政府工作又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既有利于宣传审计工作又坚持保守国家秘密。局所有公开信息,都严格按照局管理办法,经由科室直至局长的五级审核签发。

(二)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

在涉及社会稳定及民生的重点审计项目审计期间,做好保密工作或按内部事项管理。全年开展了两次全局范围的保密检查工作,审计结束后,按照管理期限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公开。同时做好一般信息和工作动态的公开工作。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以丰审信息网、北京市审计局网站丰台分站、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审计分站、“首都之窗”门户网站等网络渠道为载体,进行审计信息披露,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通过“首都之窗”丰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31,其中规划计划1条,业务动态30条(政务动态27条,资金动态3条,为2013年度部门预、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公开),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根据依申请公开人的申请信息事项,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相关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和答复。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全年未发生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与非政府信息的界定上把握不是很准确;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5年将进一步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是两个方面:一是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审核、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把关;三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准确性,确保发布信息的及时、权威、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58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58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局依申请总数

2

附表三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复议数

0

诉讼数

0

举报数

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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