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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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2018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年度实际工作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首都之窗”-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丰台审计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G17/zfxxgknb/ft_yjlist.shtml)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6号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邮编:100071;联系电话:010-63812960)。

一、概述

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丰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并按照市、区两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局网站、信息化管理、依申请公开等规章制度,依托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开展审计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局长全面领导,主管副局长具体牵头和办公室强化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办公室为局负责政务公开及相关工作的主责科室,结合局信息化工作,积极沟通协调综合科室及业务科室,依托市、区网站对基本信息、工作职责、领导介绍、审计公告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条例与规定相关要求,制定《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主动公开事项范围依据、接受依申请公开事项并按要求向申请人予以答复,对救济渠道和程序予以进一步明确。

(二)规范制度流程

严格遵守市、区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要求,落实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践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工作总基调的基础上,强化过程把关和层级审核,使公开的政府信息既有利于政府工作又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既有利于宣传审计工作又坚持保守国家秘密,所有公开信息,都严格按照局管理办法,经由科室直至局领导实现逐级审核签发;2018年,局办公室全面梳理区级审计机关政务公开清单情况,进一步规范和确定本机关行政和业务公文属性。

(三)拓宽公开渠道

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主要载体,在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告和行政处罚公开力度的同时,积极联系相关单位,拓宽公开渠道,在北京市审计局网站公开工作信息。

(四)加大教育培训

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开展年度集中培训,切实增强综合科室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积极参加市审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研讨会,对重点、难点事项和工作不规范、制度不严谨等具体问题进行充分探讨集中处理;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学习范围,对政府信息和公文属性等知识进行普及,要求全体审计干部应知应会。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通过“首都之窗”-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丰台审计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5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8条;规划计划类4条;法规文件类4条;业务动态类3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受理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6件。根据依申请公开人的申请信息事项,在规定时限内,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相关信息资料收集、整理和答复。其中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2件,答复政府信息不存在4件,上述依申请公开均与申请人进行充分沟通,同时依据《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要求,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申请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本机关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上还需加强,2019年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关于市、区两级文件的学习培训,扩大宣传教育范围,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进一步深化基础工作,对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行及时更新与修订;三是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四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不断适应新时代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丰台区审计局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2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2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6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3

(二)申请办结数

7

1.按时办结数

7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5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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