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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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两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审计信息相关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丰台区审计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4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行政职责类5条;规划计划类9条;法规文件类2条;业务动态类32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专职专岗制度,切实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根据近年来依申请公开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在已设定专职政务公开岗位的基础上,设置AB岗,努力做到依申请公开受理人员时刻在岗,信息公开环节畅通,办理程序依法合规,切实保障依申请公开件件有人理,事事有回音。全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9件,按期答复9件。上述依申请公开均与申请人进行充分沟通,同时依据《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要求,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申请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按照市、区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要求,牢牢把握“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工作总基调,不断强化过程把关和层级审核,在新版《丰台区审计局信息管理系统》增设公文公开属性,由承办科室、办公室和主管领导依次对公文公开属性进行把关,确保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机制健全、规范。另外,为保障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提高审计工作的公正性、透明度,促进依法审计,我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参照新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丰台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了主管副局长具体牵头和办公室强化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办公室为局负责政务公开及相关工作的主责科室,各综合科室及业务科室配合开展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按照条例与规定相关要求,制定《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并公布主动公开事项范围依据、接受依申请公开事项并按要求向申请人予以答复,对救济渠道和程序予以进一步明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我局不断加大学习和交流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组织学习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文件、参加市、区两级召开的关于政务公开的各类培训以及保持与市局、区法制办和区信息公开办的交流沟通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开展年度集中培训,切实增强综合科室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参加市审计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研讨会,对重点、难点事项和工作不规范、制度不严谨等具体问题进行充分探讨集中处理;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学习范围,对政府信息和公文属性等知识进行普及,要求全体审计干部应知应会。

(五)政府工作考核情况

按照要求和标准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完成丰台区依法行政考评细则规定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依法行政培训,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涉法、涉诉事项的应对和处置水平进一步提升,能够有效化解争议和纠纷;行政执法工作得到加强和改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注重总结重大行政决策成功经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取得成效。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打下良好基础,依法行政考核成绩名列前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3

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24

252.32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和内容尤其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上还需加强学习研究。一是加强对新条例和市、区两级文件的学习培训,扩大宣传教育范围,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强化了与市审计局及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沟通,充分吸取意见建议;三是加大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断适应新时代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区政府官网进一步查询:http://www.bjft.gov.cn/ftq/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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