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丰台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丰台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精神和要求,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努力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审计局严格执行《丰台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办公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科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转办和转出工作,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核;承办科室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定,负责主动公开信息的制作及依申请事项的办理;法规审理科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意见和转出文书进行合规性审查,具体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组织人事科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监督,受理申请人关于我局工作人员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中的不规范行为的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通过科室协同配合,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集中统筹安排,切实做到程序合法、流程合规、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有力提升答复质效。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办公室年度重点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丰富法定公开内容。按照区财政局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并单列出“三公经费”专项;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季度执法检查计划和季度检查结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二是主动公开特色内容。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履职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公开《丰台区审计局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要点》、《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丰台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丰台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丰台区2022年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

(三)不断改进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不断提高答复质量。针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咨询市审计局、区政务公开部门负责同志的意见,注重提升答复的精准度,不断提高答复质量。二是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主动靠前服务讲解政策、流程,将依申请公开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窗口。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详细了解有关诉求,对于本单位不掌握的信息,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不断提升申请人满意度。三是明确责任分工。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要求和法定时限办理。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高度重视,严格依法审慎办理,按时限要求答复。

(四)不断创新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管理。凡要公开的信息,都严格做到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提出申请,保密人员、负责保密工作的主管局长三级审核。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对机构职能、审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预决算、重点领域公开、领导介绍等专栏进行动态维护,全年发布业务动态信息10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1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1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的政府信息解读性、可读性质量有待提高,与公众的期望存在差距;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与研究,更好的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结合审计普法宣传,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法治意识,工作水平,更好的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度丰台区审计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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