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区外侨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办发〔20162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26号)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严格遵守《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外事为民,坚持依法依规尽职履责,扎实推进区外侨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公布2016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外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总结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区外侨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为重点,建立健全工作运转顺畅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区外侨办围绕丰台区外事及侨务工作、涉外宣传等公众关切的问题,及时、高效、准确发布信息,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加深公众对我区外事及侨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情况

     区外侨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梁彦梅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王晓莉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分管具体工作,并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报送与发布,按照市、区两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区外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原则、内容范围、组织保障、工作责任、工作要求以及任务分工,并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区外侨办的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凡是应当公开的事项,都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依托区政府网站体系,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一方面发挥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务动态等,按照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好外事侨务工作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并通过区政府英文网站平台,发布涉外的政务信息。另一方面,通过区外侨办的网站,将政府公开信息、涉外领事保护信息及时发布出去,服务于社会大众。区外侨办2016年举行了1次全办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并参加了2次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区经信委等部门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接受培训2人次,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

(三)《丰台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丰台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区外侨办按照各项要点牵头单位要求,积极开展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区外侨办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信息22条,重点领域公共政府信息数2条(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通过区外侨办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条,内容涉及区内重要外事活动、侨务工作信息公开32条,境外领事安全保护信息288条,因公出国(境)管理信息8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区外侨办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依申请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一律予以公开。截至目前,未收到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截至目前,区外侨办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费用的情况

     全年区外侨办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免除费用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人民群众对外事及侨务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意识上升,区外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近年来,区外侨办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够”:

    1、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工作主动性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些差距。

    2、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外事活动、侨务工作、青少年国际友好交往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依然存在。

    3、网站信息的维护及更新时效性不够。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区外侨办网站后台系统软件办事指南功能欠缺,在线办事栏目设计尚待完善。

    4、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改进措施   

    2017年区外侨办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区两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区政府年度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体系,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工作统计等制度。

    2、整合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服务作用,全面强化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点建设网上查询、公众参与等服务功能。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政府网站开设专栏等进行集中发布,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3、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完善区外侨办网站后台系统。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开设与公众进行交流与沟通的栏目,加大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开集约化平台体系建设,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4、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区外侨办未收到有关建议和提案。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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