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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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在丰台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G30/zfxxgknb/ft_yjlist.shtml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丰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联系电话:83656671。


2018年区外侨办按照丰台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以下简称“要点”),紧紧围绕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总体目标,全面推进决算、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坚持以人为本、外事为民,坚持依法依规尽职履责,扎实推进区外侨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执行力和公信力,助力区域平稳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公布2018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外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总结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区外侨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首都“四个中心”战略定位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总体目标,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为重点,建立健全工作运转顺畅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区外侨办围绕丰台区外事及侨务工作、涉外宣传等公众关切的问题,及时、高效、准确发布信息,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加深公众对我区外事及侨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情况

区外侨办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梁彦梅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王晓莉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分管具体工作,并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报送与发布,按照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区外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原则、内容范围、组织保障、工作责任、工作要求以及任务分工,并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区外侨办的政务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凡是应当公开的事项,都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依托区政府网站体系,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一方面发挥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务动态等,按照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好外事侨务工作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并通过区政府英文网站平台,发布涉外的政务信息。另一方面,通过区外侨办的网站,将政府公开信息、涉外领事保护信息及时发布出去,服务于社会大众。区外侨办2018年举行了3次全办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并参加了3次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区经信委等部门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接受培训6人次,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水平。

(三)《丰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丰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区外侨办按照各项要点牵头单位要求,配合牵头开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履行好作为公开主体的信息报送及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区外侨办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信息113条,重点领域公共政府信息数3条(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通过区外侨办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3条,内容涉及区内重要外事活动、侨务工作信息公开35条,境外领事安全保护信息322条,因公出国(境)管理信息6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区外侨办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依申请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一律予以公开。2018年收到过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分别为信函申请1件,网络邮件申请2件,传真申请0件及当面申请0件。此3件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已全部答复,无延期情况。其中,主动公开0件,同意公开3件,部分公开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截至目前,区外侨办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费用的情况

全年区外侨办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免除费用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人民群众对外事及侨务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意识上升,区外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近年来,区外侨办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五公开”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工作主动性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些差距。

2、信息公开内容仍不足。相对固定的栏目信息更新少

3、扩大政务的公众参与程序。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府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搭建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桥梁。

4、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改进措施

2019年区外侨办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区两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以项目化、具体化的方式,全面推进“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2019年区外侨办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3、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4、整合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服务作用,全面强化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点建设网上查询、公众参与等服务功能。

5、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区外侨办未收到有关建议和提案。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93月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北京市丰台区外事侨务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3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4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3

1.按时办结数

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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