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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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国资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丰台区国资委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丰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_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G18/zfxxgknb/ft_yjlist.shtml)下载。

一、概述

2016年,丰台区国资委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旨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

(一)重点工作情况

1.进行政策宣传与解读。通过 “北京丰台”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丰台区国资委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信息公开纳入领导办公会议议题。在丰台区国资委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需咨询电话,为群众提供政策信息的解答服务。

2.制度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制发《丰台区国资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二是建立完善源头管理机制。对政府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机制进行规定;三是开展教育培训。张贴宣传海报,加强对科室人员业务指导,每半年向领导班子进行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四是深化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严格规范流程,完善机制,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分别于2016年2月和8月在“北京丰台”网站、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6年基本支出计划情况表、部门预算说明、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收支预算总表)和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含2015年度部门决算草案报表、2015年度部门决算草案说明、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及说明、2015年度行政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依法公开国有资本运营情况。全区监管企业月度财务快报按月在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年度决算情况、国有资本运营报告(公开版)及时在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3.及时公布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及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要点等信息对外及时公布。





4. 及时公开区属企业改制重组、董事会建设、领导人员职务变动和外部董事调整等信息。

(三)机制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由国资委一把手亲自抓,党委副书记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并根据人员调整及时补充,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另设立监督员,做好落实工作;设立保密员,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全委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抓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统筹推进,细化任务。制定《2016年区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职责、工作内容、完成要求,制定分解细化方案;三是健全机制,深化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措施,不断充实《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根据工作进程、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对现有的信息公开目录项目不断改进完善,拓展和深化信息公开的项目内容。四是全面推进,公开透明。通过 “北京丰台”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丰台区国资委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重点围绕“丰台区国资委门户网站”,加大信息更新力度,全面提升公开透明度,便捷群众掌握办事流程;畅通与群众的联系,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各项问题。“国资委门户网站”上全年信息更新293条。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通过“北京丰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机构职能公开信息数为1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48%;法规文件公开信息数为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6%;行政职责公开信息数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29%;规划计划公开信息数1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48%;业务动态公开信息数3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4.16%。“依申请公开”信息数7条。



区国资委办公室可以查询区国资委机关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2016年,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接待室接待过10次社会公众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国资委申请总数为6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占总数的83.33%;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16.67%。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共答复了6项, 其中,

 “同意公开”5项,占总数的83.33%;

 “非本机关掌握”1件,占总数的16.6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费用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区国资委受理1件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申请,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在复议申请过程中,按法制办要求重新答复1件

区国资委无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经过不懈努力,我区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诸多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方面。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回应公众关切的力度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监督培训指导方面需进一步强化。

(二)2017年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级清单要求,确保纳入清单管理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主动解疑释惑,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细化服务标准,提高申请依法办理水平,加强问题分析和案例指导;四是进一步开展教育培训,对科室和人员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水平;五是加强督查考核,进一步提高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丰台区国资委

                                                                                                               2017年3月




丰台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2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2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18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83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9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5

1.当面申请数

4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5

1.按时办结数

5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1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100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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