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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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国资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丰台区国资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丰台区国资委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丰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_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G18/zfxxgknb/ft_yjlist.shtml)下载。

一、概述

2018年,丰台区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一年来,区国资委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夯实基础制度建设。一是严把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关。严格要求规范性文件必须同时附上“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单”,明确文件公开属性。二是严把信息公开保密关。按照《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在政务信息公开前,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密级把握不准的信息,由同级保密机关进行审核。三是严把信息公开发布关。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国资委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流程的通知》,从采集、审核、发布等流程,对信息发布的安全性进行保障。

2.规范政策解读流程。对主动公开的文件,按照决策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的要求,在提请审议政策性文件过程中,同步提请审议政策解读材料。并在第一时间将解读材料通过信息公开专栏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向社会进行公开。在丰台区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电话,为群众提供政策信息的解答服务。

3.强化政务公开。制定了《丰台区国资委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涉及部门预算、企业财务情况、监事会工作情况等7方面内容,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政务公开清单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时限及时对外公开。持续深化公开范围和内容,不断提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内部管理措施,不断充实《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根据公开工作进程,对现有的信息公开目录项目不断改进完善,拓展和深化信息公开的项目内容。

4.开展教育培训。每年进行2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专题汇报。邀请法律顾问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剖析案例,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培训。根据工作推进及政策的变动,适时组织针对性知识培训。支持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鼓励自学,加强科室人员业务指导,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5.深化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检验依法行政情况的重要方式。对共性问题,及时整改。完善机制,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丰台区国资委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推进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分别于2018年1月和8月在“北京丰台”网站、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和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2.及时公布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区国资委制定的监管制度、年度工作方案及工作要点等信息在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国资委门户网站及时公布。2018年无出台规范性文件。

3.及时公开区属企业重组、改制情况。


4.企业负责人薪酬、业绩考核情况。在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开。


5.依法公开财务状况、国有资本运营情况、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及时在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6.董事会建设、领导人员职务变动和外部董事调整等信息。此信息,在对企业公开后,及时在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7.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按照《丰台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要求》,理顺我委提案建议工作的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效果和办理时限。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3件,办结率100%。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已按照要求在区建议提案办理系统公开答复意见。

(三)信息公开工作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由国资委一把手亲自抓,副主任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并根据人员调整及时补充,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另设立监督员,做好落实工作;设立保密员,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全委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抓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统筹推进,细化任务。制定《2018年区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职责、工作内容、完成要求,制定分解细化方案。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通过“北京丰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机构职能公开信息数为32条,占总体比率为17%;法规文件公开信息数为6条,占总体比率为3%;行政职责公开信息数11条,占总体比率为6%;规划计划公开信息数25条,占总体比率为13%;业务动态公开信息数118条,占总体比率为61%。“依申请公开”信息数位7条。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1条,国资委全部信息公开渠道共更新205条(相同信息计1条)。

区国资委办公室可以查询区国资委机关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制定了服务标准、工作准则等规章制度,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2018年,区国资委信息公开接待室接待过0次社会公众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国资委申请总数为4件。其中,通过电子邮件申请3件,占总数的75%;通过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25%。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共答复了3项,其中,“同意公开”2项;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1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费用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8年,区国资委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情况,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举报投诉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经过不懈努力,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存在更新不快,形式不多等问题三是回应公众关切的力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

(二)2019年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责任落实。按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级清单要求,围绕国资委中心工作,做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积极推动五公开,健全三联动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细化服务标准,提高办理水平,加强问题分析和案例指导;四是加强督查考核,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


附件:丰台区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丰台区国资委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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