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丰台区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一年来,区国资委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通过“北京丰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3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机构职能公开信息数为14条,占总体比率为6%;法规文件公开信息数为8条,占总体比率为3.7%;行政职责公开信息数11条,占总体比率为5%;规划计划公开信息数28条,占总体比率为12.7%;业务动态公开信息数162条,占总体比率为72.6%。“依申请公开”信息数位7条。
严格按照《丰台区国资委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推进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分别于2019年1月和8月在“北京丰台”网站、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和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2. 及时公布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区国资委制定的监管制度、
年度工作方案及工作要点等信息在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国资委门户网站及时公布。2019年出台1件规范性文件(依申请公开),无国资委自身政策的政策解读。无涉及群众利益的公共决策、无电视电话会议、无重大舆情信息。
3. 及时公开区属企业重组、改制情况。2019年国资委监管企业无重组、改制工作,无公开信息。早期信息已公开。
4.企业负责人薪酬、业绩考核情况。在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国资委门户网站已公开。
5.依法公开财务状况、国有资本运营情况、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全区监管企业月度财务快报按季度在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年度决算情况、国有资本运营报告(公开版)及时在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6.董事会建设、领导人员职务变动和外部董事调整等信息。此信息,在对企业公开后,及时在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申请情况
国资委申请总数为4件。其中,通过电子邮件申请2件,占总数的50%;通过传真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25%;通过现场申请1件,占总数的25%。
2.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同意公开”3项;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费用情况。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1.夯实基础制度建设。一是严把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关。严格要求规范性文件必须同时附上“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单”,明确文件公开属性。二是严把信息公开保密关。按照《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在政务信息公开前,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密级把握不准的信息,由同级保密机关进行审核。三是严把信息公开发布关。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国资委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流程的通知》,从采集、审核、发布等流程,对信息发布的安全性进行保障。
2.规范政策解读流程。对主动公开的文件,按照决策与政策解读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的要求,在提请审议政策性文件过程中,同步提请审议政策解读材料。并在第一时间将解读材料通过信息公开专栏与政策性文件同步向社会进行公开。在丰台区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电话,为群众提供政策信息的解答服务。
3.强化政务公开。制定了《丰台区国资委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涉及部门预算、企业财务情况、监事会工作情况等7方面内容,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政务公开清单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时限及时对外公开。持续深化公开范围和内容,不断提升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内部管理措施,不断充实《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根据公开工作进程,对现有的信息公开目录项目不断改进完善,拓展和深化信息公开的项目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由国资委一把手亲自抓,副主任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并根据人员调整及时补充,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另设立监督员,做好落实工作;设立保密员,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在全委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抓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统筹推进,细化任务。制定《2019年区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职责、工作内容、完成要求,制定分解细化方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1.开展教育培训。每年进行2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专题汇报。邀请法律顾问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剖析案例,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培训。根据工作推进及政策的变动,适时组织针对性知识培训。支持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鼓励自学,加强科室人员业务指导,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深化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检验依法行政情况的重要方式。对共性问题,及时整改。完善机制,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市和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19年,区国资委无行政复议、无行政诉讼情况,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相关的举报投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0 |
0 |
0 |
行政确认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0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 组 织 |
法律服务 机 构 |
其 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1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2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 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不懈努力,我委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回应公众关切的力度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培训指导方面需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20年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扎实开展,不仅提高了企业及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率,树立了国资委的良好形象,同时,也使全委同志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明显增强,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2020年,我们会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督查,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专栏网址为: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G18/zfxxgknb/ft_yjlist.shtml。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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