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5年丰台区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丰台区体育局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网站(http://www.ftsport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区体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5号;邮编:100071;电话:63814319;电子邮箱:fttyjbgs@163.com)。


This report is prepared, by the Sports Bureau of Fengtai,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ecre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the PRC.

The text of the report includes the following content: summary,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 and non-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re-examination and initiated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due to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nd deficiencie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and measures of improvement.

The data listed in the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14 to December 31, 2014. The report is available for download from http://www.ftsports.gov.cn. For any enquiry to the report, please contact the General Office of Sports Bureau of Fengtai. (Address: No.55, South Street of West Fourth Ring Road, Fengtai District,Beijing 100071, Tel: 010-63814319, Email: fttyjbgs@163.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51日起丰台区体育局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体育局办公室为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制定了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等相关制度规定,在丰台区体育局网站上集中展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区各行政机关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丰台区体育局”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务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机构职能、政务信息、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全程代理、局长信箱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5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136条全部为业务动态类信息,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自《条例》施行以来,截至20141231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3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体育局各部门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5年体育局没有接收到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5年我局各部门没有收到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

(二)行政诉讼

2015年我局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各部门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投入的工作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提供的公共服务类信息的还不够全面、及时。

2016年将着重在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二是公开信息及时更新,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附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36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19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3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16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     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0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

201621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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