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丰台统计局”(www.tjj. bjf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程庄路67号丰台区统计局303房间;邮编:100166;电话:010-63629587;电子邮箱:ftbgs@bjstats.gov.cn)。

一、概

2017年,丰台区统计局调查队(以下简称丰台局队)按照丰台区委区政府和北京市统计局(以下简称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法定义务,按照《北京市丰台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时公开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积极进行政策解读,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同时强化内部宣传培训,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不断健全

丰台局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对照全区和市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制定了《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调查队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考核。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等日常工作,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更新维护工作,做到领导分管、机构负责、专人承办、定期督查,切实保障了丰台局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保障不断完善

按照《条例》、《规定》和《保密法》文件等要求,结合统计调查工作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了《信息公开各单位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的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外发布信息保密审核,完善公开审批流程;按时对外公开统计数据、统计图表和统计信息,一律按照信息公开流程进行对外公开,未通过OA流程审核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对外公开。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三)公开渠道不断拓宽

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信息公开工作模式,针对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平台不同受众以及对统计信息的差异化需求,将统计“两微一网”三个平台功能进行精准定位,提供差异化信息服务。进一步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及时进行数据发布和法律解读,打造公开统计数据和政务信息的重要窗口,升级改版微博平台,开展统计法制、统计调查、党建等系列宣传,对微信公众号进行深度开发,及时发布统计培训通知、企业指导计划、统计政策解读,打造多功能服务平台。

1.丰台统计信息网公开。丰台统计信息网作为丰台局队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其中政务动态、部门动态、党建动态等栏目实时更新,其他相对固定的机构职能、法律制度等专栏,均在15个工作日内发布更新。

2.各类统计产品公开。以短平快形式编发统计报告、简析等分析242篇,发布《统计报告》122期,编制《丰台经济统计》、《月度经济分析手册》等多种统计服务产品,满足多方需求。

3.《丰台报》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2017年在《丰台报》“数说丰台”栏目发表分析44篇。

4.“丰台统计”官方微信。2017年全年,“丰台统计”官方微信平台共发布87条图文信息。目前,关注“丰台统计”官方微信平台的用户人数已经达到1145人。

5.“丰台统计”官方微博。2017年全年,“丰台统计”官方微信平台共发布963条图文信息,277条为原创信息。

6.举办统计开放日。201711月,以“共享 服务”为主题举办第五届丰台政府统计开放日,30余家政府委办局主管领导或综合科室负责人出席此次活动,通过以数据、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展示数据的获取方式和统计事业的提升

(四)教育培训不断加强

2017年丰台局队强化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全年开展了3次不同范围的工作培训。邀请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信息保密教育培训,,对2017年新入职人员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使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了解,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最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2017年全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丰台局队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统计部门职能及重点任务,结合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情况,拟定全年经济数据、经济信息、统计图表的发布计划,明确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发布时间节点,按月度、季度定期公开各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相关部门人员落实部门职责,按时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区诚信统计单位实施方案及评选结果、部门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对外发布工作设立一岗双人双责,确保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能够按时公开发布,同时加强拟公开信息校对、保密审核等中间环节,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2017年,“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42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380条;编印各类统计产品公开信息424篇,丰台报刊登公开信息44篇,微信平台公开信息87条,微博平台公开信息277举办了第五届丰台区政府统计开放日。

三、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咨询情况

2017年,丰台局队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和细节,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职责,从受理登记、打印申请表、填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出具登记回执、信息公开告知书等步骤规范执行,相关科室提供数据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方可答复。局队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咨询接待部门、接待流程、责任人员及文明用语,主动公开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并在局队内部增设公共查阅室和资料索取点,便于公众进一步知晓政府信息。

2017年,丰台局队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项,局队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对受理程序、出具答复、诉讼风险等方面提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根据法律顾问意见,结合统计部门政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分别对三件申请做出以已主动公开和申请信息予以公开的答复。做出答复后,及时与申请人电话沟通,进行解释说明,申请人接受答复,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相关收费。

2017年,丰台局队全年共接待各类咨询153次,其中电话咨询101次,来函咨询43次,来访咨询4次,网站咨询5次。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7年全年,丰台局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丰台局队严格按照市局、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仍存在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方面。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监督培训指导方面需进一步强化。

2018年,丰台局队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根据市区要求,制定政务公开要点,修订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统筹兼顾、衔接流畅,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继续扩大公开范围,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五公开”(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拓宽政府新公开渠道,推进“两微一网”建设,利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纳入全局年度培训计划,建立经常性学习培训机制,使信息公开培训范围全覆盖,强化全局队公开意识和保密意识。

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

20183
附表:

丰台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842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45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5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3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2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84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2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8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3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3

      1.按时办结数

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    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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