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丰台区统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丰台统计信息网”(www.ft.bjstats.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程庄路67号丰台区统计局303房间;邮编:100071;电话:010-63629588;电子邮箱:fengtaix@bjstats.gov.cn)。

This report is prepar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ecre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the PRC.

The report contains five parts: summary of the report;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s;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triggered b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problem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statistics in the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11 to December 31 2011. The electronic version of the report is available for download at www.ft.bjstats.gov.cn. For any enquiries about the report, please contact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fice of Fengtai Statistical Bureau.  (Address: No. 67, Chengzhuang Road, Fengtai District, Beijing 100071, Information Openness Offic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Fengtai Statistical Bureau.Tel:010-63629588 Email: fengtaix@bjstats.gov.cn)

一、概述

2011年,丰台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积极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管理体系逐步健全。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局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机构,由牛春凤局长任组长,孟健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宣传中心、综合科、组织人事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网络更新维护工作及依申请子系统报送工作。同时,把贯彻落实此项工作纳入全年的折子工程,做到领导分管、机构负责、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制度保障日趋完善。结合统计调查工作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了《信息公开各单位工作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按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新制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修订、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三)工作机制逐步强化。一是建立例会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岗位,责任到人,制定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方案,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预先审查机制,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保密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统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四)培训形式不断扩宽。一是借势局每年度统计年报培训会,增设《条例》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使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的了解,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最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积极派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统计系统、区政府组织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我局采取网上公开为主,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积极发挥丰台区统计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将所有可公开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截至目前,通过专栏公开信息68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0.15%;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0.15%;业务动态类信息679条,占总数的99.71%(二)加大信息自查力度。定期检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中的信息内容,删除无效信息,没有发现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对已经在互联网上加载的信息逐一进行检查,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三)制定信息公开计划。针对统计数据发布的规律特点,按计划公开主要经济指标,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积极向社会公众发布统计指标,诠释指标内涵,增强统计工作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区政府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未受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今后努力方向

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要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内容;二是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公布最新的统计信息和数据,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了解丰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附件:丰台区统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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