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调查队(以下简称丰台局队)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丰台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教育培训与监督保障各项工作,确保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丰台统计”微博、“丰台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发布统计信息与统计数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2021年,通过丰台区政府网站发布政府公告、基层动态、统计数据等583条;“丰台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162条图文信息;“丰台统计”微博发布428条图文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进一步细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和细节,从受理登记、甄别审查、答复告知、送达归档等步骤规范执行。公职律师全程参与,对受理程序、出具答复、诉讼风险等方面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办结14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不予公开8件;无法提供2件;其他处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主动公开各平台内容保障,信息报出前需经科长、信息员、保密员、主管领导“四重把关”,对内容与公开方式进行“双审核”,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制定《丰台局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区政府网站各栏目更新时限与供稿部门,确保信息及时发布更新。对于已公开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加强“数据发布”“执法公示”“政务公开专栏”等专题专栏的规范管理,确保各栏目信息要素齐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更新及时。积极推动区政府网站“丰台统计”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加强统计数据、年鉴公报、年报培训资料等内容的联动管理;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渠道转发政府公报,在“丰台统计”微信公众号中增设“政府公报”栏目,扩大政府公报数字化传播。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2021年,丰台局队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格履行法定公开义务,健全审核发布机制,强化监督保障,推动公开领先。对错敏字、不规范表述、错断链等错漏信息及时纠正,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高效运行。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指派专人积极参加区政务服务局组织的各项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目前多以文字与表格形式发布与市区要求的图表、动画、漫画等多形式发布要求存在差距;二是区政府网站信息维护更新频率需要进一步提高2022年我单位将按照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人民生活、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能源等民生相关数据的发布解读,主动解读回应民生关切问题。持续推进媒体融合,提高政务新媒体原创信息比重,深化“互联网政务公开”

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创新以企业群众需要为出发点,丰富统计数据发布解读方式,提升统计服务质量。依托新媒体渠道,将统计信息转换为适于新媒体传播的形式,及时通过“丰台统计”微博、微信等渠道,向社会公众主动推送

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持续做好政府网站专栏信息发布管理,落实信息编辑、审核、发布、更新责任,及时发现并纠正错敏字、不规范表述、错链等情况。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举一反三,确保网站信息发布高效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单位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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