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1年丰台区园林绿化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丰台区园林绿化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办公室

二年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38号;邮编:100055联系电话:010-63813174;电子邮箱:ftyllhj@163.com)。


This report is based o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Open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quested the preparation.

The text of the report includes the following content: summary,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 and non-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re-examination and initiated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due to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nd deficiencie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data listed in the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11 to December 31 2011. For any enquiry to the report, please contact the Office of Fengtai municipal bureau of landscape and forestry. (Address: No. 38, xisanhuanzhonglu Street, Fengtai, Beijing 100055, Fengtai municipal bureau of landscape and forestry.Tel: 010-63813174 Email: ftyllhj@163.com)

一、概述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2011年,丰台区园林绿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要深化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精神,积极推进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为适应现代化的管理及应用,为百姓提供更详细、更具体的信息来源,充分发挥我局各项行政职能,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被列为全局的重点工作。

1、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淑萍主要负责。

2、办公室主任蔡孟合具体负责,并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制定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及管理办法,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并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创新、提升等工作。

3、下设十一个科室,每个科室设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分工明确、层层管理、各负其责。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主要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问题、提出要求,推动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2011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0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办事指南类信息72条。业务动态类信息817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宣传专栏等,并重点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自《条例》施行以来,截至20111231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自《条例》施行至20101231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2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我局根据《条例》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此项工作正在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到目前为止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截止20111231日,我局未收到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机关以及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基层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连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900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90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全局依申请总数

0

其中:区政府工作部门

0

区(县)政府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互联网申请数

0

3、传真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到期已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

0

2、不予公开

0

3、信息不存在

0

4、非本机关掌握

0

5、申请内容不明确

0

6、非政府信息

0

7、已移送档案馆

0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复议数

0

诉讼数

0

举报数

0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