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编制并公布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费用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办认真贯彻《条例》《规定》要求,严格落实《丰台区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相关任务,积极推进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梳理编制丰台区三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在首都之窗、区政府网站及我办官网公开发布。
二、《丰台区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要点要求,我办历时近一年,完成了对全区43个区级部门和21个街乡镇公共服务事项的全面梳理工作,共梳理出区级公共服务事项868个,具体办事事项1376项;街乡镇级公共服务事项2605个,具体办事事项2668项;村(社区)级公共服务事项13288个,具体办事事项13333项,并全部通过市、区两级审核。完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的编制,通过首都之窗、区政府网站及我办官网公开发布对外公开发布,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便捷企业群众创业办事。
三、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通过我办官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同时,通过 “北京丰台”公众号、《丰台报》、我办公众号公布信息194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办未收到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办未出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办成立时间仅一年有余,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少,工作方法不成熟,规范制度还不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办将从以下几方面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我办信息公开人员和全体同志对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密切沟通请教区信息公开办,积极参加相关教育培,增强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是积极探索建立信息公开新平台。拓宽公开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沟通信息公开办,为我办在区政府信息公开栏提供公开空间,进一步规范公开途径和内容,为我区信息公开整体工作作出贡献。
三是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8年3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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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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