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为进一步实现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透明化、规范化,我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建设。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为2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2人。二是落实年度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明确重点职责和任务分工。三是履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完善三级审查机制,对上传信息进行保密审核、内容审核、意识形态审核。四是畅通多种发布渠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渠道主动发声,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丰台区人防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集中展示在“丰台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人防办部分、丰台人防平安卫士微博、北京丰台人防微信公众号”等多个平台。
1.主动公开情况。根据《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面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原则,围绕本单位三定职责,制定《丰台区人防办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全清单》,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工作信息220余条。根据《丰台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数量在其中三个月份进入前五名。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畅通政务信息申请渠道,明确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方式、监督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01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9件,均按时完结,未产生相关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新要求,以2019年版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2019年版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订《丰台区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版)。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办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综合科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每月听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汇报。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工作原则,凡需要公开的信息一律经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办综合科进行保密性和规范性审核后,方可上网公布,公开信息均要留存纸质文档备案,切实做到责任明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信息发布工作遵循“时效性、有效性、完整性和规范化”原则,动态类的栏目每2周更新一次,非动态类栏目半年内更新一次,信息公开栏目未出现空白情况。把丰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首都之窗”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人防办部分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领导介绍、工作动态等栏目。不断完善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做到完整、准确、规范。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传达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并进行学习研究,提升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能力水平。在单位内开展公文及信息写作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6.市和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在2018年区绩效考评中,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及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民防局能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但依申请公开与创新创优工作需进一步完善。每月定期上报月度数据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报备表。2019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不存在败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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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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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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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1 |
31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7 |
+3 |
3692 |
||
行政确认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5 |
0 |
1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0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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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9 |
0 |
0 |
0 |
0 |
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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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丰台区人防办严格按照新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广度与深度上,与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深度广度;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业务培训有待加强;三是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2020年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做好清单信息补充和更新;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做好受理和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严谨规范进行答复;三是进一步完善培训及考核制度,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四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中央电视台新闻栏目对利用方庄方群园四区1号楼人防工程建设的民俗博物馆成功经验进行典型报道。北京晚报对宛平地区利用人防工程口部管理房开设便民菜站进行《出门买菜,就走5分钟》专题报道。配合北京市电视台在卢沟桥街道长安新城小区现场拍摄了“向前一步”栏目《唤醒沉睡的空间》在北京卫视播出,得到了市宣传部、市专项办及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区人防办本着“以人为本、人防为民”的服务宗旨,于7月23日开展了政务开放日活动,来自区人大、政协及各基层组织的近20人参加。本次政务开放日活动主题为人防工程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通过成果汇报、政策宣讲、面对面交流互动,听取了来自社会不同领域的人员的工作建议;之后实地参观大红门街道彩虹城十二吧,让参观者看到了人防工程公益化利用成果,感受到人防工程使用理念的提升,进一步增强了对我办工作的认同感,为下一步开展整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2019年丰台区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0号楼;邮编:100070;电话:57900600、57900666;电子邮箱:ftmfjbgs@163.com)。
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www.bjft.gov.cn/ftq/index.shtml,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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