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丰台区信访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信访办公室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信访办公室根据《北京市丰台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要求,认真落实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个人,确保工作要求的有效落实。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67条,机构职能及领导信息4条,转载政策法规6条,规划计划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本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当年办结2件,结转办理0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本部门依据《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各项工作要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规范程序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审批发布工作。加强责任落实,制定内部信息工作规定,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借鉴典型经验做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本部门依托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定期做好网站内容更新和栏目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是通过多次在办内开展日常文件学习、实操培训等方式来提高办内人员的信息公开能力。二是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各类培训。

(六)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0

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6

0.84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有:

  (一)内容单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比较单薄,不够丰富,体现信访工作整体情况的内容较少,需要加强以信访工作为依托,丰富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让社会大众能够更全面的了解信访工作。

  (二)经验不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需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加强自身业务知识的储备,多积累经典信访案例,将信息公开与信访业务相结合。

2020年,丰台区信访办公室将继续落实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工作要求和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写作能力和公开质量。

(二)调动积极性。充分调动办内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群里群策,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及种类。

(三)提升业务。合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学习研究典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例,把握政府信息范畴,提高依申请公开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丰台区信访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