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区医保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在办公会上重点调度政务公开工作,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主动履行公开职责,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严格按照单位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建立由履职部门报送公开内容、部门负责人全面审核、单位保密员进行保密审查、主管领导把关的审批流程,保障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和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352,全面及时公布年度重点工作及履职信息;利用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丰台医保”发布信息356条;政务服务医保大厅为群众提供业务咨询共39948人次。

注重加强政民互动,参与丰台区“政务服务面对面”直播活动1次。8月11日,区医保中心与区政务服务局、区融媒体中心合作开展“有事儿您说话政务服务面对面”直播活动,在“北京丰台”视频号及“丰台发布”快手号、抖音号等6个新媒体平台同步推送,在线直播讲解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就医管理规定、医保电子凭证的申领和使用、医保报销相关政策等,超6.6万人在线观看。

创新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以线上直播的形式举办了以“便民共赢.同心同行”为主题的政务开放日活动。

通过线上直播举办“会议开放”活动,以“云培训”形式讲解《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信息变更业务办理流程》和《药店端医保信息系统软件操作及业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次,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并按照丰台区相关工作要求进行文件归档和报备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各部门联动的协调工作机制,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各科室、医保中心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根据部门职责、主动公开全清单及年度重点工作报送公开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全面审核、保密员进行保密审查、主管领导审批后对外公开。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台账,实时更新动态调整,做好主动公开数据统计分析;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引入法律顾问法治审核,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降低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风险。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根据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年度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医疗保障中心工作,履行法定公开职责。

加强微信公众号“丰台医保”建设,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转发医保相关政策、市医保局政务新闻,发布培训视频、工作通知、工作动态等信息,向社会和公众全面立体全方位展示医保面貌。

(六)教育培训及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工作文件、情况通报列入局长办公会会前学习重点内容,持续增强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内容纳入全局干部学习培训课程。有效提升医保队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水平。

及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向公众公示监督和救济方式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以监督促进工作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在局领导的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全年公开数量有了明显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的形式主要以工作信息为主,公开的栏目相对集中在部门动态;二是人员力量相对薄弱,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相对不足。

2023年,我们将持续加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提升医保队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创新公开形式,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搭建好向社会公众、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展现丰台区医疗保障全面工作的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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