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3年北京市丰台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年北京市丰台区房管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及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至201312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丰台区房屋管理局办公室(地址:丰台区大井东里甲2号,邮编:100071,电话:63843842,电子邮箱:ftqfgj@126.com)。


一、概   

  根据《条例》要求,本机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加强领导,扩大宣传,认真实施。

  (1)组织领导情况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成员,负责分管工作信息公开,局办公室为工作机构,并抽调了1名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 同时由分管局长主持召开各科室负责人专题培训会议,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主要建立情况有: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主要是根据《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明确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审批程序;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时限要求。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明确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个体要求;明确审查程序,并按程序依次对待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三是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体制。制定《政务公开群众评议制度》,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收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3)政府信息公开查阅途径

  除了设立政务公告栏、建设房管局网站、咨询电话、制作告知书等常规性载体建设,我局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媒体作用,保证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2013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4%;行政职责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3%;业务动态类信息5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4.3%

  1、机构职能

  公开了房管局机构职责、机构信息、领导班子介绍、内设机构、事业单位情况。

  2、行政职责类

  公开了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产权交易相关政策等我局行政职责。

  3、业务动态类

  公开了房管局各项工作动态。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机关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上主要采取两种形式。

  1、互联网

  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和局机关网站,拓展充实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各类信息分类别公开,方便群众对同类信息的查询与搜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2、咨询台和告知单

  设立咨询台,咨询台放置一次性告知单,对各项业务分类做出详细规定,明确受理条件,为百姓办理业务提供最直观的便利;设置咨询电话两部,并由专人接听,设置语音电话:4006101022,使百姓在节假日或咨询电话忙线时,及时解答百姓疑难。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方面,本机关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明确申请受理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间期限,确保按时圆满完成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设立局办公室为申请受理点;通  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途径接受查询和申请。

  (一)申请情况

  本机关自201311日起,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37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31件,占总数的83.8%;以信函形式申请6件,占总数的16.2%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37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8件,占总数21.6%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

  “不予公开”的2件,占总数5.4%

  “信息不存在”的6件,占总数的16.2%。

  “非本机关掌握”的21件,占总数的56.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自201311日起,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0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3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2件,经上级机关裁定,均维持原部门作出的决定。

  (二)行政诉讼

  2013年,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1件, 法院维持我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2014年我们将按照市、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常抓不懈。继续完善并落实相关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通过每月、每季的考核督查促进责任落实,将考核结果纳入每年效能考核体系内,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一是在继续完善重点工作专题外,探索以网络为平台的互动式信息交流。二是在与媒体的沟通协调中创建信息交换新模式,着力清除虚假信息,及时发布有效信息。三是在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中深入思考与群众的沟通方法,减少无效申请的比例,尽力满足群众的正当诉求。

  (三)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根据工作动态和社会相关热点制作具有时效性、指导性、前瞻性的信息;在信息报送方面,综合运用各种报送途径进行报送传递,短时、高效地完成信息公开。

六、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本表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至20131231日 

  (二)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70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70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3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1

2.传真申请数

0

3.互联网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7

其中: 1.同意公开答复数

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2

4.信息不存在数

6

5.非本机关掌握

21

6.申请内容不明确

0

附表三: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2

行政诉讼数

1

行政申诉数

0

附表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与工作人员情况

   

单位

数量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0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总额

0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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