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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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构设置、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和行业服务等内容,做到公开信息及时、规范、准确。全年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动态、住房公示版块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主要涉及财政预算决算、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信息等。本单位依职权开展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搜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同时在局内相关部门间进行会商,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予以澄清,及时消除负面影响2020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6件,较2019年环比下降13%,办结4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全年因依申请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占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总数的25%,2件案件全部维持答复。没有因依申请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2137

+515

88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8

-52

4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21

89.86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1

0

0

0

3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1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

0

0

0

0

2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

0

0

0

0

0

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1

0

0

0

0

2

(七)总计

38

1

0

0

0

3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不足,如公开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依申请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告知内容与申请人申请内容在理解上存在出入问题。

  2021年我局将按照市、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公开意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以及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本单位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工作透明度。以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标准为抓手,梳理整合应公开的信息资源,根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内容,实现应公开尽公开,不断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增强沟通交流,保障公众知情权。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增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逐渐减少因信息公开引起的复议诉讼案件在政策把握、办理时效等方面下功夫,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基本信息”栏目为:http://www.bjft.gov.cn/ftq/c100003bv/jgxxcontent.shtml,“住房”栏目为:http://www.bjft.gov.cn/ftq/c100011/zlmlist.shtml,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登陆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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