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丰台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做到加强领导,扩大宣传,认真实施。2023年初我局组织制定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方案、措施以及具体执行步骤,由工作人员做好月度数据报送和系统管理工作,确保数据详实准确、工作落实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聚焦企业群众需求,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65条,包括机构设置、机构职能和行业服务等内容,做到公开信息及时、规范、准确。全年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动态、财政信息、住房公示、优化营商环境版块发布各类政务信息,主要涉及保障房资格审核公示、市场租房补贴发放公示、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共有产权住房的配售、危旧楼房改建进展情况、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等。本单位依职权开展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搜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36件,较2022同比增加14.3%,已办结118件,18件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023年我局共收到区政务服务局发函11件,均已积极配合完成。

2023年我局收到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其中3件结果维持,2件尚未审结。未收到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2023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局等相关单位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同时继续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效能考核体系,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6 8 0 0 0 2 1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4 6 0 0 0 0 5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6 2 0 0 0 0 5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其他处理总计 10 1 0 0 0 0 11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 1 0 0 0 0 10
(七)总计 110 9 0 0 0 0 1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6 0 0 0 0 2 1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2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宣传工作需要加大力度,宣传形式也需要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需要持续提升。

(二)改进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续完善并落实相关制度,通过每月、每季的考核督查促进责任落实,将考核结果纳入每年考核体系内,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在继续完善重点工作外,持续探索以网络为平台的互动式信息交流在工作中深入思考与群众的沟通方法,尽力满足群众的正当诉求。

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通过开展自学、参加交流培训活动等方式,逐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