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丰台城管大队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丰台城管大队
二〇一〇年三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0年度丰台区城管大队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城管大队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75号院;邮编:100161;联系电话:010-63805244)。
This report is prepar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ecre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the PRC and annual reports by city management team to monitor of Fengtai on information openness.
The text of the report includes the following content: summary,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 and non-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re-examination and initiated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due to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and deficiencies of information openness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data listed in the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10 to December 31 2010. For any enquiry to the report, please contact the Office of city management team to monitor of Fengtai. (Address: No. 75, Fengtai North Road, Fengtai District, Beijing 100161, Tel: 010-63805244).
一、概述
为了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打造丰台城管监察大队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城管形象,城管大队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安全第一、确保畅通”的原则,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条例》全面、准确和有效实施,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队党委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了会议研究,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科室、分队和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要求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努力做到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丰台城管大队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要求,制定了《丰台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丰台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方案》,就此明确了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和工作要求等,也形成了城管大队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机制和长效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理性,用制度来规范和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大队网上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进电子政务
大队对外网进行了重新改版,根据政务公开的要求,在已公开的职能、职责和权限、领导干部分工、主要职责、部门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等事项的基础上,增加了网上公示、网上访谈、法规咨询、网上投诉、干部考核、奖惩、任免情况、年度计划、廉洁自律情况、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的公开等内容,加大了政务公开的力度,因此,网上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也大大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
(四)强化信息公开,增加执法透明度
大队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现网上信息公开,并更新外网版面,增加栏目,并投资建设内网,从而实现对内、对外多渠道公开,使执法工作真正做到公正公开,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特别是大队的工作动态栏目的信息公开,主要的工作流程是通过各基层分队在大队的内网上报送各种工作信息,宣教科针对这些信息及时的进行审核、筛选,并严格把关,把内容好的、质量高的好的信息上报及时公开。
(五)围绕城管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
对拆除违法建设、大型户外广告以及各种重大案件,进行公告、公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还强化了信访工作,大队党委始终把信访工作视为队伍自身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建设、执法绩效的重要方面来抓,每一件信访件都有一名副大队长亲自批阅,并由办公室、指挥中心、监察科、法制科等相关科室及相关分队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每一封群众来信都经过登记、批阅、办理、督查结果4个环节,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了信访工作处理“一条龙”的网络。尤其对重点问题,大队领导都亲自督办,并组织相关分队和人员现场办公,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关注的难点问题。通过信息公开,也强化了执法的力度。
(六)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扩大知晓率
2010年大队宣教科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对城管各项工作情况及时上网宣传(一般于次日即上网公布),方便了群众进一步了解城管工作,提高了城管工作透明度。一年来宣教科共网上更新信息1400余条,从执法工作、队伍建设、法律宣传、城市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全方面宣传和公开,强化了城管大队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作用,搭建了社会了解城管的平台。
(七)健全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大队加强保密管理,严格保密审查,制定了《丰台城管大队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办法》,并规定了公开信息保密审查程序,公开信息须由宣教科科长把关,主管信息宣传的大队领导批准后,方可上网公布,凡涉密信息一律不准公布,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内容删除后方可公布。全年大队无涉密信息。
大队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申请人可以当面向大队提出书面申请,也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从大队门户网站上下载《信息公开信息表》,大队宣教科有专人负责受理,于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属于不予公开的,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大队还制定了 《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澄清办法》和《信息清理工作办法》,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完善了大队信息公开机制,使大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
(八)主动公开,接受监督
大队按照《条例》要求,做到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年报,主动公开保密审查情况,大队机构职能、行政职责、城管法规文件、计划等信息全部纳入目录,目录信息填报规范,按规范编制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设立网上投诉,宣教科派专人负责,及时将接收的网上投诉件送办公室信访人员处理。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大队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2010年,共计主动公开信息10条,全部为法规文件类信息。
自《条例》施行以来,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丰台城管大队主动公开323条。(自《条例》施行至2009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息313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丰台城管大队根据《条例》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2010申请总数为1件,申请方式为以信函形式申请。
(二)答复情况
对于以上提出的1件申请,我大队按期答复,该申请属于“信息部分公开”类型。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实施准备工作已启动。该办法施行前,按照要求,丰台城管大队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检索等服务。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0年度没有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行政诉讼
2010年度没有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举报
2010年度没有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0年,丰台城管大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不强,对新生信息不能及时公开;
二、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不熟悉,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对主动公开信息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有待加强。
2011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二方面工作:
一、对城管的日常工作情况及时公开,使群众对城管工作加深了解;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总数 |
件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互联网申请数 |
件 |
0 |
3、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到期已答复总数 |
件 |
1 |
其中:1、同意部分公开 |
件 |
1 |
2、不予公开 |
件 |
0 |
3、信息不存在 |
件 |
0 |
4、非本机关掌握 |
件 |
0 |
5、申请内容不明确 |
件 |
0 |
6、非政府信息 |
件 |
0 |
7、已移送档案馆 |
件 |
0 |
|
|
|
|
|
|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复议数 |
件 |
0 |
诉讼数 |
件 |
0 |
举报数 |
件 |
0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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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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