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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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丰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8年丰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政务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9330日)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编制的2008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等。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宣教科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75号;邮编:100161;电子邮箱:ftcgxc@126.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51日起丰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积极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今年新增的一项常规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由主管领导牵头及时成立我大队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大队宣教科,对整体工作统一部署,分别召集科室负责人、专项负责人召开了4次例会,结合我大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就机构职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各类政务信息的清理、规范保密审查流程等常规工作进行安排。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将整理后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编入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按照规定程序和范围及时公开,并以保密审查单的形式纸质留存。认真落实市、区相关制度,多种形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我大队门户网站上建立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直接链接到"北京丰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形成政府部门统一联动的政务信息公开体系,同时,通过96310举报热线处理系统、城管进社区、向群众发放城管法规宣传材料、城管便民联系卡、设置城管假日文明岗、报刊媒体宣传等形式,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组织和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9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1.1%;法规文件类信息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8%;规划计划类信息3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8%;行政职责类信息122条,占总体的比例24.4%;业务动态类信息16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3.8%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大队网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完善网站建设、及时更新内容。在按要求编好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我大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实际,开通了图片新闻新闻、专题报道、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栏目,主动公开我大队政务信息。此外,为使百姓咨询更加便捷化、透明化,我大队积极采取在社区设置城管执法公示牌、在西客站南广场、木樨园环岛西南角设置城管假日文明岗、发放便民联系卡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多媒介、多渠道的将城管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向群众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大队未接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求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目前,由于还未接到过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该项工作内容主要是借鉴其他单位案例,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大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但在工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细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面不够广泛等。
  2009年,我大队继续严格按照《条例》和市、区要求,主动请求政务信息办的指导和帮助,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培训,四项措施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管理体系。围绕中心工作,紧密配合市、区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活动。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多途径、宽口径的提高信息公开便民性,以满足群众对政务信息的服务需求。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大队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四是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力保政务信息实时公开。由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察科共同监督执行,以定期自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办理程序的完整、规范,使各个环节紧密相扣,各项制度配套实施,做到工作运转有序。

丰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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